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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日是最长膘的时候。
折筠雾的脸总算胖了起来,春隐扯了扯她的脸颊,“你胖起来也好看。”
夏隐坐在一旁的炕上看花鸟房的账本,年末了该盘账,账目多,她白日里没有做完,就晚上带回来做,闻言头没抬一边对账一边笑:“她如今进出小厨房多,杨太监能不给她塞吃的?”
春隐和夏隐住在一个屋子里面,折筠雾是过来串门送糕点的。她将糕点放下,有些不好意思,“确实最近吃的多。”
她之前不用挨饿的时候,也不过是一日三顿粗粮淡饭,哪里吃过这种好东西——关键是不要银子吃多少都够,不免就没有节制的吃多了些。
春隐:“还是少吃一些,别太胖了。”
太胖了不好看,说不定殿下不喜欢。
但是刘太监却觉得胖点好,之前太瘦了,就跟排骨成精一般有什么好看的?按照他的理解,殿下还是喜欢脸圆点的。
于是鼓励折筠雾再多吃一点,怕她有“相貌”烦恼,还宽慰道:“你还没抽条,等你再高一点,肉一拉直,附在了新长出来的骨头上面,自然就瘦了。”
折筠雾后来想了想,无论是胖还是瘦,殿下喜欢就算美。殿下也算是喜欢她,最近还饶有兴趣的教起了她读书。
——从这点上看来,殿下最近心情很好。
折筠雾坐在一边的小案桌上面写殿下教的字,写的很认真,她很珍惜这个能学字的机会。写完了,给殿下看,太子殿下笑出了声。
“奇丑无比,孤还没见过这般丑的字。”
折筠雾有些惭愧,她自己也觉得很丑。太子教她读书只是觉得她在读书一事比较上进——这是个人都能看的出,平日里太子教将军的诗句她全记在了心里,还偷偷问春隐这些字怎么写,是什么意思。
太子正好喜欢上进的人。因为他自己就上进嘛,读书从未断过。所以便闲下来,便偶尔教她几个字。
学字自然是要从三字经开始。太子问她,“你之前可识字?”
折筠雾摇摇头,又微微点了点,“奴婢在村子里偷学过一些。”
太子拿出三字经,“你读,你看看自己能认多少。”
折筠雾看了半天,只认得一个人字。然后勉强指着人之初的初字,迟疑的说了个“刀”。
太子被逗笑了,“人之刀?”
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感慨的道:“也没错,初始就是要有一刀,才能终结初始。”
这话就过于难以理解了,折筠雾还没有到如此境界,接不上太子殿下的顿悟,只小声的道:“殿下,您,您写完不要的废纸,可以给奴婢吗?奴婢拿回去照着描。”
太子一愣,看向废纸篓子,那里面没有几张废纸。不过他心情不好的时候,废纸确实挺多的。太子没当回事情,“随你。”
折筠雾很高兴。她万万没想到,殿下竟然这般好。她更加认真刻苦练字了。太子也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喜欢收聪明学生,虽然并不在意她学的怎么样,也只是随性而教,但是知道她因为自己的教导越来越好,这种滋味倒是挺好。
他就让刘太监去找冬隐开库房给折筠雾拿几套笔墨纸砚,还给了她一个自己幼时的描字本。
刘太监去找杨太监喝酒的时候就道:“所以说,这人啊,就是命,以前也不是没有好看的在殿下面前来来往往,但他都厌恶的不行,如今筠雾就正好得他心意,不美一分,不丑一分,你说说,这是不是命?”
又感慨:“小姑娘也有本事,能让殿下这般玩过家家,啧,你看着吧,将来说不定——”
这话说到一半就没继续说了,杨太监闻音之意,笑嘻嘻的道:“那也是人家的命,咱们这些人羡慕不过来。”
他捏起一颗花生米,眼睛笑的眯起来,“我问你,你怎么送过去的?”
刘太监啧了一声,“怎么送的?自然是私底下送过去的,怎么还要敲锣打鼓啊。”
殿下特意赏赐文房四宝给一个十二岁……阿不,过了年就十三岁的宫女,有心之人就得想一想,毕竟殿下不近女色,平生最讨厌好看之人,如今竟然改了性子,大家想的便不是太子自己是怎么想通的,太子是怎么改变的,而是,这个姑娘到底有什么本事。
这一个不好,折筠雾的命就别想要了,刘太监虽然平日里也没有安什么好心,但却不想去害一个小姑娘性命。
再者说,若是殿下回过味来了,他这条命怕是也要没。
所以说,这东西不仅要悄悄的送,就是折筠雾这个人,也要藏着掖着,平日里不让太显露出去。
刘太监能爬到如今的位置,也不是平白爬上去的,自有自己的本事,杨太监就佩服他这一点,关键时候总周到的很。而且有了今日刘太监一番话,杨太监心里对折筠雾就更加有数了,他准备明日再做点她喜欢吃的枣糕给送过去。
然后给刘太监斟酒,“明日你跟着殿下出宫去?”
刘太监笑起来,“所以说,别人都说你杨公公一心窝在小厨房里面双耳不闻窗外事,我是不信的,瞧瞧,瞧瞧,这不就什么都知道了?”
杨太监也不辩解,只道:“你出去,我就托你给人捎个口信。”
刘太监自然是肯的,然后道:“也不能离蜀陵侯家太远,不然小盛那腿脚可跑不快,跑回来怕迟了。”
杨太监:“我还能不知道?放心,我知道你们是去蜀陵侯府,才敢麻烦你。”
于是细细交代一番,其实大概就是杨太监有个亲姐姐在京都里面卖豆腐的,杨太监想让刘太监去捎个好,再看看家里的情况。
李太监早就知道杨太监有这么一个亲,不过也装作刚知道的模样,“是吗?你小子竟然还有亲眷?”
杨太监:“都是被卖了的,可拐弯抹角的,竟然联系上了,我这心里就有个念想。”
刘太监:“那你的好日子在后面。”
没根的人,即便日后出宫也是孤身一个人,如果有门亲,也能好过许多,要是能过继一个外甥,那就更好了。
杨太监送他出去,“我也是这般想的,所以让小盛多帮着我跑跑。”
刘太监回去就跟小盛道:“你杨爷爷有有亲了,你可把事情办好了,以后你去了小厨房里面,还能多吃点他的东西。”
小盛把杨太监姐姐的住址记住了,然后问刘太监,“刘爷爷,明日里去蜀陵侯家,筠雾去吗?”
刘太监摇头,“不去不去,你出去之后也不要提。”
小盛虽然不明所以,但也不敢继续问,只好转移话题,“这回蜀陵侯家风光啊,不过是个生辰,陛下却特意让殿下去吃席,以示看重。”
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瑞王也去,小盛不用想也知道殿下看见端王肯定会不高兴。
刘太监坐下来,小盛给他倒一杯茶,然后又端来热水,亲自给刘太监脱鞋子,慢慢的给他加热水泡脚。
刘太监这双脚以前被磋磨过,一到冬日里就冷的透骨,需要用热水泡,越滚烫的水就越好,小盛不敢用太烫的,只提了好几壶在屋子里面,堂屋里还烧着一壶热的,慢慢的往木脚盆里面倒水,让水一直维持在舒适的温热。
刘太监泡脚泡的很舒服——所以说,他为什么将小盛带在身边,就凭着他这股孝顺劲,刘太监也乐意。
小盛是第一次去蜀陵侯府,年纪又小,很多事情没有听说过,刘太监乐意跟他说一说,以后这出去办事情,各家的底子是什么样子,小盛心里也该有个数。
“蜀陵侯府算是一点点用战功堆起来的,想来你也知道,这代的蜀陵侯是个打仗厉害的,当年能平定云州叛贼战乱,他功不可没。”
“自此之后,陛下便对他另眼相待,他班师回朝之后,便将五军都督给了他做,可谓是风光。”
小盛记在心里,将蜀陵侯和重臣连在一起,心道这家是不能得罪的。
刘太监却因脚泡的实在舒服,有闲心跟小盛说起蜀陵侯家人尽皆知的事情来。
“你道他如何一仗成名?比他战功传的更加广的便是他的为人。”
小盛好奇的道:“什么为人?”
刘太监一边让小盛再倒点水,一边唏嘘道:“蜀陵侯骁勇善战,他的夫人也是名门世家女,两人琴瑟和鸣,生下了三个儿子后,又生下了一个闺女,可把两人乐的,大摆筵席。”
“当年那女童才三个月吧?可惜了,正好碰见叛贼造反,蜀陵侯时任云州将军,自然要奋战卫城,当时情况艰险,先是吃的败仗,一军之人不断后退,退去了沙漠里,蜀陵侯夫人带着一家人也在。”
“听闻后来大军断水,又遭遇了风沙,一家人跟大军分散。当时,大一点的孩子尚且能自己跟着走,可是婴儿却不行,得抱着才行,可当时人哪里有那么多精力?蜀陵侯觉得只能舍弃。”
小盛听得入神:“然后呢?”
刘太监唏嘘,“当时,蜀陵侯一行人里面,有两个婴儿,还都是女婴,一个是他自己的女儿,一个是他兄长的。”
“他兄长当时战死在了云州,只剩下这么一点血脉,所以兄长的女儿自然不能丢,即便也是女婴,但他咬着牙没有舍弃,只舍弃了自己的女儿。”
“这事情被随行之人传出来,他的名声大噪,都说他有情有义。”
小盛听完也唏嘘了一声,往刘太监的脚盆里再倒了一些热水,道:“那他女儿真可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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