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纳兰神弩弑八方

天听雪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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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待尚扶苏和贤妃两人乘马车到了出云轩,里面,已全然换了一番情景。

    原本绫衣罗裙的女子们,现如今,已是都换上了轻甲戎装,满头的金钗玉簪,也都不见,取而代之的,是跟男子相似的布冠,而那些本是倌人打扮的男子们,这一时,也都换上了重铠,除了两只眼睛勉强算是露在外边的,其他位置,都被包裹的严严实实。

    莫闲依然穿着之前的罗裙,头上的发簪头面,也不曾换下,与之前不同的,只是她的右臂,多了一个看不出是什么的铁桶子,左手里,持了一支三角形状的红色小旗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母妃,莫闲姑娘。”

    亲见了之前发生的事情,这时的尚扶苏哪里还会对莫等和莫闲这两人少了恭敬,环视一周,不见莫等,便先拉着贤妃到了莫闲的面前,引荐她们认识,“这是父皇留下的那锦囊里面提到的莫闲姑娘,母亲。”

    “至陛下西游,才得听莫掌柜大名,之前无交无识,如今,却要烦莫掌柜帮这般大的一个忙,乐臻惭愧。”

    于理,贤妃是尚应世的贵妃,在商国,只有尚应世和尚应世的皇后,身份比她尊贵,别说是莫闲这么一个栖身红楼的女子,便是跟她本家的爹娘见了,她也是断没有道理去行礼的,可偏偏,此时此地,她就这么没有半点儿为难的给莫闲行了礼,还口称抱歉。

    “贤妃娘娘果然是能屈能伸的人间凤鸟,不是那些只知骄傲的眼拙女子可比。”

    对贤妃的恭敬客气,莫闲并没有露出半点儿的受宠若惊,只一边指挥着来往的人搬运东西,一边回了这么一句,“你是出身大家世族的闺秀,又是皇帝的妃子,若是被人知道,你曾来过我这里,怕是不妥的,莫弃,带贤妃娘娘去别院休息,待一切安定,再请她出来不迟。”

    《商国志》上,把这一天称为血色初七,关于这一天,史官是这样写的:明帝自午时起义,率精兵三百,于城墙受腹背之敌,借神器之力,未损兵卒而胜,至次日拂晓,英帝次子尚乐骋所帅之十万精兵,皆亡于城下,英帝长子尚莫齐所帅之两万御林,死伤者半,余者皆降。

    史书所载,多有夸大隐瞒,以博君喜,但,《商国志》上所记的这一段,却是所言非虚,那一日,莫等和莫闲带的人,连车夫都加上,也只有二百九十九人,史官所说的三百精兵,其实,是连尚扶苏都加在了里面的,那场战斗,尚扶苏的这边,也的确是没有一个伤亡,他们所用的奇怪弓弩,后来,也被冠以“纳兰神弩”的称号,载入史册。

    只是,那场仗打完,送尚扶苏登上皇位之后,那二百九十九人和他们所使用的奇怪弓弩就都离奇的失踪了,出云轩,也在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中,烧得面目全非,尚扶苏使人三贴皇榜,找寻封赏,都未再得那些人的半分音信。

    直待后来,莫赤之战,那些人和奇怪弓弩,才又出现在了世人面前,当然,这是后话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自那一日司马青下旨,封了纳兰籍官职,让他上朝记事以来,已经过了三个月,这三个月里,纳兰述的表现,也是越来越好,很多时候,所提之治国见解,已能堪比纳兰雪了,对此,司马青很是高兴,觉得是自己慧眼识英才,发现了纳兰述这颗蒙尘明珠,给纳兰家的封赏,也是越发的多了。

    怕纳兰籍和纳兰述逼迫纳兰雪嫁人,司马玉便天天打着跟纳兰述这个老师请教的幌子,赖在纳兰家不走,下朝至,半夜走,一天在纳兰家蹭吃蹭喝两顿饭加一顿宵夜,奈何他总有问题要问,还曾救过纳兰雪,出言袒护过纳兰段……纳兰家的兄妹三人也拿他没法子,只得使人好生生的伺候着,就他所问,一一解答。

    这一日,朝中无事,司马青便想早早儿的散了早朝,回**去补眠,司马玉也依然如往常般的,打算一下朝就使人去御膳房提了点心,去纳兰府,不想,偏就有想讨司马青喜欢的无聊人,在朝堂上提出,太子司马玉已过廿五,却是既未迎娶正妻,又无子嗣,这般以往,恐不利莫国社稷传承延续,愿皇帝下旨广招良家女子,为太子司马玉选妃。

    听这人如此说,司马玉心中暗叫一声不好,真是怕什么来什么,他还没来得及想好,怎么说服司马青,让他答应自己迎娶纳兰雪,这时若是选妃,他还如何能把正妃之位给纳兰雪留下?像纳兰雪这么一个聪明卓绝的女子,是定然不可能接受,屈居旁的女子之下的!

    “爱卿说的有理,玉儿,你怎么想?”

    经人这么一提,司马青也是觉得,该给司马玉选个正妃了,将来,他是要承位的,没有个贤德的皇后帮他处理**之事,是万万不行的,况且,一个妃子背后,就是一个家族的支持,哪一个皇帝,没有了大家世族的扶持,也不可能坐稳了皇位,“可有什么心仪的女子,堪当你正妃的?”

    这一刻,司马玉真想就这么告诉司马青,自己喜欢纳兰雪,想要迎娶她为正妃,并且,此世今生,再不为第二人画眉,但,理智告诉他,他不能,他此时若是把这话说了出来,以后,他就将再不能踏入纳兰府,更有甚者,可能会再也没机会见到纳兰雪……司马青是个跟司马默一样狠得下心的人,一切有可能让莫国的江山社稷不稳的事情,他都不会允许发生……

    “儿臣曾闻圣人言,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,先治其国,欲治其国者,先齐其家,欲齐其家者,先修其身。”

    强压下心中不悦,司马玉脸色不变的微微一笑,“儿臣年幼时,荒唐胡闹,平白失了诸多修身良机,后得父皇垂怜,赐良师教化,至于今,也不过四年有余,比之十岁稚童,犹有不及,未善己身,何敢齐家?若图一时心喜,迎妃娶妾,荒废了修身之事,岂非置莫国江山社稷于刀尖火上,对不起列祖列宗?”

    自古帝王,亡于美色者,不在少数,司马玉如此说,便是在赌司马青的狠心,他以前时候的荒唐,可以说,是众所周知的,现今的贤名,也是在他赶走了殿中的所有女子之后,才堪堪树立了起来,司马青早就公开表明,要把皇位传给他,那么,就一定,会竭力把他往明君的方向培养,凡是会耽误他学习这样的事情,司马青定是不会允许发生的才是。

    “时值廿五,也不算大,皇后诞下玉儿的时候,朕也是廿七了的。”

    果然,司马青如司马玉所想的一般,把选妃的这事儿按了下去,“玉儿好学,这是好事,就再容他跟纳兰爱卿多学两年,再娶妃妾也不迟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商国帝都七月城,新帝登位,百废俱兴。

    出云轩在一场大火里烧成灰烬之后,与出云轩隔了一条街的雨巷里,最大的一处酒楼被人使钱买了下来,买这酒楼的人,是个中年男子,一条长长的刀疤,贯穿了大半张脸,使得他整个人,都有些显得可怖。

    如果,风国的皇帝亲见了这人,定然能认出,这人就是那个奉了纳兰雪的吩咐,给他送去了黄金马具的人,如果,尚扶苏能亲见了这人,也会认出,这人,就是被莫闲唤做莫安的那个。

    “这回,是开酒楼了么,莫闲姐姐?”

    碧月穿了一身大户人家丫头的衣裳,站在已经被布幔遮挡起来的酒楼门口,皱着鼻子,眯起眼睛,微微仰头,看向了站在她旁边,穿着一身大户人家小姐衣裳的窈窕女子,“这破房子,可得改几个月,才能凑合着用的罢?”

    “慢慢改去,又不指望着拿它赚钱,急的什么?”

    窈窕女子笑着揉了揉碧月的脑袋,折了自己手里用来遮太阳的绣伞,莲步轻移,朝着那正在改建的酒楼里面走了去,“丞相来的信里给附了改建的图纸,我瞧着,像是比以前的那楼还要复杂了十几倍,你啊,就别瞎惦记自己住的屋子了,这地方不改好,住也住不舒服的,莫等这懒货,也不知跑哪儿去野了,都这时候了,还没回来!”

    “我的好姐姐,你就别生莫等哥哥的气了,他性子沉稳,做事,自然也就慢些的,丞相大人不也说了么,这跟你的急性子刚刚有互补,是个好事儿……”

    碧月哧哧的笑着,紧一步跟上了莫闲,也一起进了那正在改建着的酒楼里面,“除了信,丞相大人还有使人带别的来么?”

    “还有你的成年礼。”

    瞧着碧月一个劲儿的往自己腰间荷包里偷瞄,窈窕女子便是忍不住笑了出来,柳眉轻挑,吹了声口哨儿,唯恐天下不乱的说道,“莫等去取了,还没回来……”

    未及窈窕女子把话说完,碧月便风一般的跑了出去,待窈窕女子回头去看,门外,已是连马匹的影子都不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