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九话 一语惊醒

熙禾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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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夏日里,这辰光天还未黑,小饭馆儿的大堂内一个食客也无,唯独楼上的雅间,早早地点了一盏灯,透出一星儿暖黄的光。

    桌上菜肴俱已齐备,不过四五碟碗而已,此外还有一壶温好的酒。所用食材亦并不是甚么十分精贵之物,坊间乡野都算常见,只是因为摆盘精致,颜色也好看,瞧着便格外与别不同。

    那陶知县夫人杨氏是个约莫三十左右的妇人,因长了一张圆鼓鼓的甜净桃子脸,看上去仿佛比实际年龄小了几岁,身段儿略微有些丰满,打扮得秀雅得体。

    她将跟来的小厮留在门外等候,只领了两个贴身的丫头上楼,一进雅间的门,便笑盈盈对花小麦道:“今日真是叨扰了,还带累着你这里做不成买卖,我心里实在有点过意不去呢。”

    话虽如此说,眼神里却分明透出一丝迫不及待的意味,不用人招呼,就已自顾自地快步走到桌边,兴致勃勃地张望了一回,扭头微笑:“你今日做了甚么好吃的与我?不瞒你说,我家老爷对你的手艺赞不绝口,引得我也百般好奇,来时路上便觉有些饿,丫头们明明带了糕点,我都忍住没吃,满心里只想着尝尝你做的好菜。我这样馋,你可别笑话我才是。”

    在花小麦印象中,但凡官夫人,应该多半都举止稳重端庄才对,却不想这杨氏却是这样活络的性子,也笑着道:“是陶知县谬赞了,乡下地方,也没甚好东西,便只拣了几样应时的,不知合不合您的口味。”

    杨氏连连摆手,就在桌边坐下了:“我并不挑嘴,只因天气炎热,便想吃些清淡物事。你今日安排的这几样,我瞧着倒都还挺合适的。”

    一面说着,便又朝桌上打量一眼,蓦地抚掌而笑,指着一个碟子道:“呀,这个是不是唤作祈福喜虾?去年与老爷赴宴时,我曾吃过一回,一直心中念念不忘,却不想今日在这里又能尝到,真好。”

    那“祈福喜虾”,是将青虾掐头,挑去虾线之后搁进小圆碗中,敷上一层厚厚的鸡茸,只留一条尾巴在外,表面中间位置,再用手指摁一个凹印,打一颗鹌鹑蛋在里面,大火蒸熟之后,撒一层细细的火腿末,以芫荽叶做装饰,淋上薄芡汁即成。

    上桌时,盘底垫一层烫熟的青菜,虾尾通红,鹌鹑蛋金黄,与油光碧绿的盘底相映,委实浮翠流丹,娇艳欲滴。

    第一道菜便恰巧投其所好,对厨子而言实在很值得欢喜,花小麦抿了抿唇角:“您爱吃那就再好不过了。如今河里涨水,正是青虾最肥的时候,虾肉也比平时更嫩,您……”

    然不等她把话说完,那杨氏的注意力却已被另一道菜吸引了去,秀眉一挑,眼睛也瞪圆了:“这一盘又是什么?”回过头去看了看立在身后的丫头,“是黄雀吧,可对?”

    那丫头不十分肯定地点了一下头,这边厢花小麦便含笑道:“正是黄雀,这菜便叫做‘卤汁泼黄雀’。”

    “卤汁?”杨氏饶有兴致地盯着看了一会儿,抬头道,“我家乡有种吃法,是将肉糜填塞进黄雀肚子里,再用酱汁红烧,滋味极好。可我看你这一盘中的黄雀,却仿佛十分完整,通身也没个刀口,里头是没加东西的吗?”

    “您尝尝。”花小麦并未回答她的问题,只噙着一抹笑,将盘子往她面前推了推。

    这道菜,是用筷子将黄雀的内脏挑出,灌入绍酒洗净之后,往里塞一块挑去筋膜的猪板油。把黄雀整整齐齐码在小瓷钵中,以热油熬开的卤汁反复浇泼,再在锅中稍煮片刻而成。虽未直接落油锅,却皮酥肉嫩,用来下酒最是得宜。

    杨氏果然拈起一只黄雀,姿态优雅地咬了一小口,拒绝半晌,菱角嘴微微一翘:“真是奇了,里头明明塞了一块油,吃着却怎地半点也不觉得腻?反而嫩滑可口,满嘴喷香,真是好吃!怪道我家老爷那样夸赞于你,今日我方是真的信了!难为你,这样年纪,却是怎么将这些菜想出来的?”

    花小麦摇了摇头,表示这实在算不得什么,将另外几样菜也递到她面前,让她一一试过。

    用河沙炒制的“松豆”大如龙眼核,只加了油盐少拌,入口松脆无比;以薄荷霜和白糖裹着烘烤的“莲子缠”,甜蜜清凉,吃上一块儿,浑身的暑气都散去大半。杨氏每吃一道菜,便必要赞个两声,喜得眼睛也眯了起来,连称自己今日是饱了口福。

    花小麦直到这时方算是轻松,笑道:“菜式合您的意我就放心了,如此我便不打扰,您慢用,若是有什么需要的,只管叫一声就行。”

    说罢,领着春喜腊梅自雅间退出去,径直去了厨房。

    因今日知县夫人大驾光临,孟老娘便没有留在楼上雅间,见周芸儿不敢和她凑得太近,便唯有独个儿孤零零地坐在并不算宽敞的后院,无事可做,望望天看看地,间或抬手赶走四周飞过来的蚊虫。

    花小麦得了空,手脚麻利地将晚饭置办好,端到后院与孟老娘同食。两人碰在一处,少不得又要斗两句嘴,一顿饭吃得倒是很有趣味。杨氏晚间还要赶回县城,用过饭后稍坐了一会儿,便也下了楼,打发丫头来后院唤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今日这顿我吃得很好。”她望着匆匆赶来的花小麦,和颜悦色道,“往常我竟不知,这样小小的一个村子里,还会有你这般的能人,今天才算是开了眼界。要我说啊,整个芙泽县,也难寻你这样好厨艺的女子。”

    她一边说,一边就踏出大堂,往四周瞧了瞧,微微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是否有何不妥之处,您……”花小麦心下不解,抬了眼去看她。

    “不是不妥,只不过……”杨氏又叹了一声,“这火刀村离芙泽县实是远了些,我今天是专程赶来尝你的手艺,往后若想再来吃,却又不知几时才能拨得出空,即便我有心在你这里摆宴,请的客人们,也未必愿意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。若是你这小饭馆附近有景色可瞧,或许还能引起旁人的兴致,偏生你这里周围都光秃秃的,什么都没有……”

    花小麦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,登时心中也生出一股想要叹气的情绪。

    火刀村不算富裕,与芙泽县相比,无疑要寒酸的多,尤其是她这小饭馆儿,背后倚着一大片黑魆魆的林子,旁边临着官道,门前除了田地,连所房子也没有,城中那起非富即贵的人,谁肯轻易上这儿来?

    如今她这小店的生意确实很不错,却并不能让人完全安心,只因为来吃饭的食客,流动性实在太大。熟客不是没有,却大抵都是三两天便要在官道上来往一回的行商,其余的大多数人,自门前经过一回,也许一年半载也不会再来——对于一间饭馆而言,熟客的数量不够,绝对是大忌呀!

    只是,这种情形,她又能有什么办法?

    “这地方晚上看起来还怪怕人的呢!”杨氏恹恹地又补了一句,“况且,你这里也不是专门招呼女客的地方,我来一趟,便要害得你做不成生意,就算只看在这一点上,往后恐怕我也不能常来打扰,带朋友前来就更不行了。唉,好容易寻到一间钟意的食肆,却……想想就觉得气恼。”

    这话花小麦实在没法儿往下接,只得向她笑了笑寒暄两句,将她送上马车。眼见那车走得远了,便又忍不住,朝四下里打量一回。

    这地方……还真是怎么瞧怎么偏僻,多看两眼,别说那杨氏了,连她自己都没法儿喜欢!

    也不知站了多久,身后忽然传来孟老娘那极之不悦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傻站在那儿干什么?人都走了,你还不打算回家?”话音未落,人已蹬蹬蹬地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她方才在后院,将花小麦与杨氏的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,此刻见自家儿媳妇四下里乱看,便冷笑一声道:“看看看,有什么好看的?人家说得没错,你这小破饭馆儿周围什么都没有,合该你这辈子只能做穷人生意!人家嫌弃你这里寒酸呀,莫非你还能给她造出个景儿来?”

    这句话就像是道闪电一般,噼啪一声轰进花小麦脑子里,霎时映得一片雪亮。

    “娘你说什么?”她快步走过去,也顾不得许多,一把拽住孟老娘的袖子,“再说一遍好不好?”

    “啧,你聋啊?”孟老娘翻了个无比精准的白眼,“我说,莫不是你还真打算给她造出个景儿来?”

    ……有何不可?!花小麦一下子将眼睛瞪得溜圆。

    她忽然发现,自己好像从牛角尖里钻了出来,不久之前横亘在她和孟郁槐之间的那个矛盾,在这一瞬之间得到了解决,而且非常妥善完美。

    干嘛非得去省城不可?若能将那些手里攥着银子的食客,吸引来这名不见经传的小村,才算是她的本事!

    她喜得要跳起来,一把搂住孟老娘的脖子,一叠声道:“娘,您太聪明了!一句话我便茅塞顿开,谢谢您!”

    “你发疯了,赶紧给我滚蛋!”孟老娘先是愕然,继而便死命想要掰开她牢牢搂住自己脖子的手臂,“浑身油烟味,你想呛死我啊!我说你又琢磨什么呢?!”

    “这事儿等我和郁槐商量之后,假使他答应了,我再告诉您不迟。”花小麦止不住地发笑,终于将她松开,却又不依不饶地挽住她的胳膊,“走,咱这就回家去,我再做两样好吃的孝敬您!”R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