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 君生我已死

潇潇楚歌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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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顾影那会还是很喜欢这些诗的,在看小说的时候,在看电视剧的时候——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。

    君恨我生迟,我恨君生早。

    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。

    恨不生同时,日日与君好。

    我生君未生,君生我已老。

    我离君天涯,君隔我海角。

    我生君未生,君生我已老。

    化蝶去寻花,夜夜栖芳草”。

    又或者是,君生我已死,缘错却迟结。

    错误的开头,能是什么结尾?

    当她那时候因为喜欢一句句抄下那些句子的时候,时不时拿出来看的时候,一定没有想过,有一天也会变相地发生在她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也是,抄下来的时候她才十四岁,哪会想到自己四年后就死了,哪会想到死掉的她还能重新活过来,哪能想到今天的这荒谬的现实。

    人永远不会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,因为生命真的太脆弱了。

    变成了怪物也不是不好,至少她可以一直活着,一直活着不会死,除非是她自己不想活了,或者被更强大的力量捕杀。

    而不像人类,就算是在路上好好走着自己的路,也可能突然死掉。

    即使她厌倦了,即使她疲惫了,她也不想死。

    她害怕,死后那种空旷的感觉,虽然死了之后是没有感觉的。

    她害怕寂寞地死掉,和死掉之后永远的虚无。

    所以多痛苦她都想活着。

    这是顾影第一次留意去看陈文新。

    第一次在公园里见到的时候,她没有留意,谁在跟她说话她看都不会看一眼。

    何必去看呢?

    反正转瞬就是陌生人,看见了样子又怎样,不一样第二天就忘干净了,半点痕迹都不会留下,那又何必注意。

    何况……他们还是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她不想和人类说话,因为这会让她想起曾经的自己。

    她看着别人还好好地生活,而她自己就只能当一个孤魂野鬼。

    她不想回去做梦,她可以控制别人的梦境却偏偏掌控不了自己的。梦境暴露了她所有的痛苦和绝望,有时候仿佛在梦里就能死掉。

    那种极度窒息的、喘不过气来的感觉,生生地就要溺死在其中。

    当陈文新过来的时候,她只觉得他说话的声音很温和,旁的什么都没注意到。

    第二次见,听得他低低地说着话,一句句地讲着他小时候的事情,偶尔会有些伤感的停顿。

    她不去打断他,她一直都是一个很好的听者。再说,她的心事才是最多的。

    梦境的能力让她可以轻易看到别人的回忆,所以陈文新说话的时候,她只是简单地看了他一眼就能看到他的回忆。

    却如他讲述的——一个早慧孤独的童年。

    同时他也挺幸运的,因为他本身是上进的,所以他可以给自己争取到很好的前程,可以不再继续孤独下去。

    这样看来,跟曾经的她真的是挺像的,所以她的步子也不由跟着她慢下来了。

    恍惚那一瞬,她走在了二十年前的校园,跟一个格外亲切的男生一起走。

    那感觉很亲切,若即若离的,隐隐约约的好感。

    可惜那是二十年前她才会有的好感,她把那种好感留在了二十年前。

    一个走在现实里,一个走在回忆里,相差二十载的光阴,注定永远走不到一起来。

    她喜欢的人,不可否认就是离琛。

    暗恋那个人整整十九年,因为那是她被颠覆了的人生之后唯一的光明。那个男人救了她,却还是要她置身在这边漩涡中。

    顾影的命运已经无可改变了,可是她只要想想,他突然破开了实验室大门的那一刻,好像就能在无边的苦涩中涌起一丝甜蜜。

    潜行在苦海的一缕心意,应该叫甜蜜的毒药。

    无异于饮鸩止渴。不过她不怕饮鸩,因为她是怪物所以她喝不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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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在这啊,一起去吃饭吧。”陈文新又意外地见到了顾影,眉开眼笑道。

    本来他准备去她班上找她的,没想到又在路上碰见了。

    这是不是就叫心有灵犀呢?他心中暗乐道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陈文新看见顾影垂着的手,忍不住想牵一下,不过现在他们还不算是男女朋友吧,牵手她会不会不乐意?

    想了想,他还是克制了这个想法。其实这样能看着她也挺好的。

    之前很有几个八卦分子来他这里扒他料了,听他说他是刚认识的顾影,都一脸不信,“我靠,班长啊,这么多妹子跟你朝夕相处,你都不动凡心的,怎么突然冒出了这一个,您老就沦陷了?”

    陈文新懒得多说。

    当事人乐意就好了,哪用管别人吃不吃惊。

    “话说班长,大嫂是哪个班的呀?”

    “.…..拒绝回答。”陈文新当然不会说,说了让他们去吵顾影,这样她该把账算到他头上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就叫还没开始谈恋爱就开始秀恩爱。

    顾影走在路上一句话都不说,陈文新出声道:“你喜欢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都可以吧,我不挑食。”

    陈文新听了不由有点心疼,再怎么说人也是会有喜好的,虽然他也不挑食,“你在家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饭啊,还能有什么?”

    陈文新大概是意会到了什么,想着她家境估计是很不好,“我请客,想吃什么你开口。”

    顾影只是柔柔地笑,“看你吧,我吃饭都不按点,去了就直接到大窗口打一份。”

    陈文新这才想到上次在食堂上看到她的时候,她碗里的菜就很简单,豌豆、土豆、黄瓜,就这三样。

    高三一年级的奖学金一半以上几乎都给陈文新占了,即使他从家里一个月只有六百的生活费……也是很够挥霍的。当然,他也不是挥霍的人,可以称作隐形的土豪。

    二十年前的顾影……便是过了大部队打饭的点才来吃饭,吃的就是最便宜的饭。她倒是也要奖学金,不过她基本都拿去补贴家用了。

    家里,只有一个母亲,累死累活地工作,才三十九岁的人,却跟五十岁的人差不多。

    她从小就知道她跟别人家的孩子不一样,所以她从来不讲究她吃的是剩饭还是冷饭。

    她从来一个人去食堂,所以即便是她的朋友,也不知道她一天都吃的什么。(未完待续。)